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有:
1、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须经过公证;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继承还需提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在国外立的遗嘱,应经我国驻外国使领馆认证。
一、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6、若有遗嘱需提交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孙子继承奶奶的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
遗嘱继承公证这样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2、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3、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三)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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