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要履行的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第三百三十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民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承租方不付房租怎么办
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金的支付期限关系到出租人能否及时收取租金,因此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果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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