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能否得到保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拘留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取保候审的妇女,不产生社会危险;(三)重病、不能自理、怀孕、哺乳的被取保候审的妇女,不产生社会危险;
(4)在羁押期满、案件尚未结案的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妇女不会造成社会危险。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责令其作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不涉案;二、能够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和不受限制的人身自由;四、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或者已经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居住的市、县不得离任;(二)传唤时应当及时到庭;(三)不得指证任何形式的干涉;(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供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没收押金,情节不同的,责令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补交押金,给予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逮捕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在取保候审结束时返还保证人。对青少年犯罪的惩罚是什么?
中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态度是宽松的,只有在一些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会采取处罚措施。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毒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未受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押。
我国《少年保护法》对未成年犯实行“教育、缓刑、救助”政策,真正体现了《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标准规则》提出的“既保护青少年成长,又维护社会秩序”的精神。从体谅、宽大入手,以教育、缓刑、救助为基础,探索性少的未成年人犯罪人身危险性的保护采取非刑罚化的方式,即放弃刑罚,采取宽松的刑罚方式。非刑罚待遇是对未成年犯刑事责任的解除。根据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青少年保护的有益经验和司法实践,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非刑罚化处理包括: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可以适用缓刑条件的,可以扩大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方式,并适用不处罚的处理方式。常用的不处罚方法有:
1。青少年犯罪与家长疏于管理和教育密切相关。司法机关可以责令父母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并定期向专门机构报告,督促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悔改向善、自救。勤工俭学教育。勤工俭学教育是教育和救助迷路青年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它集控制和矫正两大功能于一体,是青少年矫正问题的有效途径。
3。社会帮助和教育。司法机关可以要求未成年犯所在的学校、单位、街道、乡镇组织负责其日常帮教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协助专门机构对未成年犯进行教育救助。
在校生和有工作单位的少年犯,以学校、单位为主;辍学、在家闲散的少年犯和外国人,以所在街道、乡镇为主。
4。社区服务。我们可以要求未受处罚的少年犯在教学场所完成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工作,使他们在工作中得到帮助和教育。在我国,对青少年的待遇是以非刑罚措施为主的刑罚与非刑罚措施相结合,以慎从宽为原则,以挽救、教育和影响青少年为目的。
青少年犯罪能否得到保障?未成年人不具备成年人的独立意识,因此可以争取对其犯罪从轻处罚的机会,但不掩盖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后,如果你想帮他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想争取轻判,但又不知道怎么办,可以咨询律师律师网.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