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法律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排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但是实践中爷爷奶奶想看孙子也属于人之常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配合,当然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不让其探视的行为也不违法。
一、探视权法院怎么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的行为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一方的探视权。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刚出生孩子多久能见到
刚出生的孩子探视时间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双方有抚养权,又不让另一方看见孩子怎么办?
抚养离婚子女的一方无权剥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相反还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利。这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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