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归谁吗
时间:2023-03-12 11:51:22 3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并非如此。实践中,离婚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确认权属时将按以下处理:

1、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购买的房产,那么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将归登记人所有。

2、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受赠所得的房产,那么一般也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将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即产权登记人。

3、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但是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反之,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一、离婚后房产该怎么分割?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要依据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来判断:

1.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2.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的半价。

二、房屋增值部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那么,离婚以后,这套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为市场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应该属于“自然的增值”,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

3、一方在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完首付款项并且按揭付完了全部的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以后,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那方名下,并且婚后夫妻会以共同财产来还房贷。房产的增值应该归两个人所有。

4、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5、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以后,并且按揭付完全部的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归夫妻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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