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州生育津贴申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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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达州生育津贴申报的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南国大道855号,详细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国大道855号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三楼职工审核股。
三、达州生育津贴申报的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