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解除抵押担保合同需出现约定或法定的事由才行,担保人依照约定或法定的事由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该通知书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在约定异议期间内,没有约定的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以上就是律师对解除抵押担保合同条件的相关知识的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当事人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发生;
3、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4、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6、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规定,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此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有效性。
二、合同的解除方式大致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方式大致有协商解除、通知解除、仲裁或诉讼解除三种。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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