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有:
1.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中介机构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引发的纠纷;
2.审查不到位,中介机构有对对房屋权属进行审查的义务引发的纠纷;
3.隐瞒房屋弊端,部分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隐瞒待售房屋的不利条件引发的纠纷;
4.怂恿签订阴阳合同引发的纠纷。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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