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之中,“零号病人”并非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法律术语,其本质上是指传染病疫情爆发时期的首位感染者或者是疾病的主要传播源头。若该人在明知自身已被确诊为疾病患者的前提下,仍然刻意将病毒传播给他人,那么他就有可能因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具体的刑罚期限,将会受到实际损害的严重性、病原体的毒性大小以及被告人事先所怀有的恶意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最终由法院做出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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