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取消单身证明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及台湾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将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已婚或单身证明。
婚姻登记信息可以通过部门间直接核对,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
所谓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公民已登记结婚;反之,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为了证明公民未婚,也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不少人在买房、贷款、移民、留学等诸多事项中,都曾自己去民政部门办理过这样的证明。以后这种局面或将改变。
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未来,将加强信息化建设。
民政的婚姻信息系统功能完善了,并且与当地其他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就简单,只要在当地婚姻信息系统中开个端口单位就可以相互查询。但是目前还达不到。目前,有条件的两个系统可以对接的进行对接,对接不了的通过当地的政府内网进行数据互通。
全文4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