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签约的房子是否可以不要
如果买受人还没有签订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仅仅是在网上登记,还不能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况且网上登记是由开发商单方在网上完成的行为,购房人的资料都是由开发商通过计算机输入的,在网上自动生成的,不能确定是否购房人真实意思。因此,这种情况应视为合同尚未成立,是可以不要的。
如果网上签约时购房人在电子合同上有签名,电子合同确定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购房人单方不想要这个房子了,那么要承担定金的违约责任。
网上签约房子的生效时间
在相关电子民法典律法规尚不健全以及主管部门未明确网上签约是何种行为之前,签署书面合同的时间是生效的时间。
网上签约是一个新生事物,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网上签约是政府机关要求登记行为还是签订电子合同。二是网上签约如果是电子合同那么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
目前对网上签约是否就是签订电子合同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所谓的网上签约就是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登记行为,政府部门为了采集售房信息的行为,并不是双方签订电子合同,因为双方并没有签订电子合同的必要,双方在时间及空间上是重叠的,完全可以当面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空间的阻隔,也没必要先签电子合同然后再签书面合同确认,没有现实意义,因此认为所谓的网上签约并不是签订电子合同的行为。
另外,网上签约时购房人在电子合同上也不签名,是由电脑录入人员从键盘输入的购房人的名字,因此不能认定购房人在电子合同上签字。如果网上签约认定为双方的行为是网上签约,那就涉及电子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何时生效的问题了。
《民法典》规定,合同可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也规定了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这一一般原则。那么如果合同一方在售房合同完成网上登记备案之后,而又在尚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合同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反悔,拒绝签署正式的书面合同,又该如何应对该拒绝签署的一方算不算违约呢?这一问题的实质是该网上签约的售房合同究竟何时生效,是自购房人在网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那一刻生效,还是售房系统终端确认信息已传输到系统并经系统终端确认为准,还是以双方签署了书面合同之日生效?在相关电子民法典律法规尚不健全以及主管部门未明确网上签约是何种行为之前,签署书面合同的时间是生效的时间。
全文9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