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道路事关公众安全,因其使用频率高,通行车辆多且速度较快,一旦路面出现障碍物,就可能发生追尾、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害和公共交通的堵塞。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施工现场拉警戒线有什么要求
1.下列场所应设置临时警戒线:检维修作业区域;在人员及工艺车辆经常行走区域堆放物料;生产现场临时施工;厂区道路上坑、洞盖板损坏,或正在维修;固定安全防护栏损坏;生产现场不宜设置固定防护栏或盖板的坑、洞暴露;可能导致次生事故的事故现场。
2.设置临时警戒线时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大于物料坍塌、倾倒或坠落所能达到的最远距离,坑、洞口防护距离应在50~100mm。在供用电设备周围设置警戒线还应符合防触电安全距离。
3.临时警戒线设置高度应在100~120mm,线(带)应张紧,中间下垂量不超过高度的10%。
4.临时警戒线应形成封闭区域。
5、临时警戒线设置不得影响人员行走及工艺车通行,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6.临时警戒线不得以正在运转的设备本体为支撑物。
7.使用盒式警戒线时,要保持线的原有宽度,安全色清晰
二、超载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
超载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具体如下:
(一)这些情况保险不赔:
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
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
3、驾驶人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三、车停路边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若违反法律法规停车的,且妨害到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引发交通事故的,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成因,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为次要责任,具体责任的大小一般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成因确定责任比例。若按照规定将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位置,一般无需承担责任。因此,各位司机朋友在停车时应当尽量选择规定的停车位,不可随意停车,不可妨碍他人通行,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仍需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停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建议各位司机朋友尽快报警,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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