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对他人隐私进行公开宣扬或以捏造事实的方式故意丑化其人格,甚至通过不当言语侮辱和诽谤他人的声誉,如果这种行为已经影响到他人正常社会生活,那么它将被视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书面、口头等多种方式进行惩戒。
具体来说,对于情节轻微者,给予五日之内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情节相对严重的,将执行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外加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