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元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满足个人和家庭在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方面的需求。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符合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个人递延税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各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允许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依法发展具有长期养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点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二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企业(职业)年金领取相衔接的商业保险业务,强化基金养老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相关资质,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的管理,在基金委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满足创新型企业就业群体的市场需求,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应,优化相关服务,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选择。第三,落实国家支持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以上人身保险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家对教育机构的政策适用?
国家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制度政策,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者投入项目建设。
《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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