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了能补吗,购房合同什么时候能拿到
时间:2022-08-08 11:55:45 42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购房合同丢失了是否能补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如果购买的是期房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购房合同一般是在三十日内可以拿到。

一、购房合同丢失了能补吗

购房合同丢失能不能补回来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购买的是期房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办理产权登记,就无须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如果在没有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签合同。如果在做完预售登记,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购房者应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凭证去办理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做预售登记,购房者需要支付刊登声明、合同工本费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如果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者不仅要登报声明、注销之前那份购房合同、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购房合同什么时候能拿到

如果签订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签订后,一般在三十日内能拿到。如果是购买的二手房,那么签订后就能拿到合同。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三、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必须一致吗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不是必须一致,房产证可以多添加名字的,但是房产证必须包含购房合同的名字。订立购房合同应当明确合同主体,载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购房合同的当事人与房产证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无法顺利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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