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书上授权委托人指谁
投标书上授权委托人是指授权委托他人代理某项事务的人,授权委托人可包括但不限于法人。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法定代表可以授权人办理相关业务,处理相关事务。因此,委托别人办事,需要授权委托书即可。法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如果再委托别人,需要考虑授权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再授权。一般是不可以的,除非有约定或者紧急情况。
二、投标书包括哪些内容
投标书包括的内容有:
1.投标保证金(根据需要)
2.投标设备、材料数量及价目表。
3.偏差说明书(对招标文件某些要求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4.投标单位资格证明的有关文件。
5.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书的有效期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期限应能满足评标和定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时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投标设备金额的2%,招标工作结束后(最迟不得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限),招标单位应将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给投标单位。在投标书编写完毕后,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送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用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或补充投标内容,补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三、投标书是要约吗
投标书是要约。招标是要约邀请行为,投标是要约行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的一方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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