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车一般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车辆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女方买车离婚时车归谁?
婚前男方首付买车,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车辆应属于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男方一方所有。如果是男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那离婚后车辆由双方协议分配,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双方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车辆,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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