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应对因土地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
因土地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还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或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注意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4.土地性质,如果是良田保护地是不能盖厂房的;
5.对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所有权的约定,
6.是否可以转租的约定;
7.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
三、土地租赁协议中最长的规定周期是多久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土地租赁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所以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过在期限届满之后,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租该土地。在国家规定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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