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圈辱骂设置只给我一个人看算违法吗
在社交媒体上未直接提及姓名进行责骂时,通常情况下并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然而,若此非指名道姓的言论具备很强的针对性并且情节恶劣,便可能涉及到违法行径,例如侮辱罪。
侮辱罪乃是以情节作为判定依据的犯罪类型,行为人对他人公然侮辱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法定犯罪,进而需由执法机构加以立案调查。
关于在微信群或朋友圈中针对特定对象的责骂问题,具体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形来分析判断。
如果此类责骂是基于真实存在的事件的批评,且无任何形式的造谣生事和侮辱性的言辞,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犯罪。
倘若这类责骂是故意编造虚假事实,造成了对他人的诽谤,尽管情节轻微,也将被视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而事态若进一步加剧,比如当浏览人数超过5000人,或传播者数目达到了500位,那么,可能会触及诽谤罪的刑事责任边界。
另一方面,如果责骂实际上源自事实,但是所包含的内容带有强烈的侮辱性质,即使仅为普通的侮辱言辞,不曾引发严重损害,这仍然构成了侵权行为,同时可能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导致被处以拘役、罚款等刑罚;而一旦出现了严重后果(如受害人因此自杀或患上精神疾病等),则可能上升到侮辱罪的层面。
在此前提下,只要公然侮辱他人,即可视作构成接受治安拘留处罚的条件之一。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此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
二、家长在班级群里辱骂学生犯法吗
在法律层面上,家长向孩子施加侮辱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却无疑会给亲子关系带来严重而深远的裂痕,可能导致孩子产生自卑、沮丧甚至对生活丧失信心等心理问题的发生。
作为父母,他们拥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职责与义务;同时,他们也享有管教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和利益的权利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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