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认定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建立劳动关系的文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书或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劳动者的受伤程度。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填妥材料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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