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交完材料多久受理
面对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提交,法院通常会在收到材料后的15天内,对是否受理该申请进行决定。这是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常规操作以及效率考量所决定的。
1.如果法院在收到申请后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其对原人民法院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2.并可能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或者决定由本院执行,甚至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这一过程确保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二、强制执行不还款如何处理?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
1.法院会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并根据查询结果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若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法院可能会暂时中止执行,待其有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3.若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且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将终止执行。
4.若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则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三、强制执行后可否再申请仲裁?
1.在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针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争议,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纠纷提出仲裁申请。
2.这是因为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而强制执行是诉讼程序中的一环,旨在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
3.一旦法律文书生效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当事人应当通过执行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再次寻求仲裁解决。
4.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可以协商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但这并不改变原法律文书的效力,也不意味着可以重新提起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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