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及费用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房产登记申请书;
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离婚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申请人准备好过户申请材料之后,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变更过户手续。相关流程如下:
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正(有离婚判决书无需办理),与此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即日完成);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10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析产登记手续(7工作日内完成)并缴登记费;
取证。
3、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契税按产价1.5%;印花5元。
费类: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工本费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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