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文字讲述了如何正确使用权力以及三个要求:尊重权力、慎用权力、为公用权。其中,尊重权力要求正确使用权力,并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该心存敬畏;慎用权力要求谨慎用权,前提是要多调查研究、向人民学习、向专家学习、向历史学习,并深思熟虑,集思广益;为公用权要求每个官员都以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为座右铭,用权为公,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一个要求是尊重权力。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应该正确使用权力,并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心存敬畏。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清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神圣的、高山仰止的。对手中的权力要有畏惧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赋予你的权力。
第二个要求:慎用权力
要负责任地行使权力,慎言慎行慎独慎微慎初慎终。谨慎用权的前提是要把情况都搞清楚,把问题想明白。搞清楚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多调查研究、向人民学习、向专家学习、向历史学习。把问题想明白,就是要深思熟虑,集思广益,发扬民主,博采众长。
第三个要求:为公用权
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每个官员都要以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为座右铭。用权为公,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一定要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 公 用 权 : 为 民 、 公 正 、 廉 洁
公用权是指国家、集体或公共机构对公共事务、公共资源等所享有的权利。在行使公用权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规范和程序,保证其公正、透明和廉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用权具有以下特点:
1. 公用权是公共性的,即其权利对象是公共事务和公共资源,而非个人或特定团体。
2. 公用权是公益性的,即其目的是为了社会公益和公共利益,而非追求个人利益。
3. 公用权是法律性的,即其行使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和标准。
4. 公用权是责任性的,即其行使主体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确保公共事务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维护。
因此,公用权是一种重要的公共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保证其公正、透明和廉洁,以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公益。
尊重权力,慎用权力,为公用权,是每个公民和领导干部应该遵守的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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