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葫芦岛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如何规定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二、葫芦岛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办理材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3、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葫芦岛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法律依据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八条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
四、葫芦岛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C2、C3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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