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还会涨吗?何时会出现拐点?这问题就新建商品房而言尚扑朔难断,在二手房市场却已露出了端倪:租金下降已由高价房波及中价房,大量投资用次新房开始抛向市场,一些区域的房价出现有价无市
如果说,在新建商品房这个卖方市场因为量价齐升而摆出爱买不卖的牛劲儿,那么在二手房市场,则可以买方卖方平起平坐地谈谈交易了。
新建商品房历史比较清白,只要发展商能保证房屋无面积与设计偏差地按时交付,买期房的话,看着图纸就能签约;再说发展商朝南坐,价格上也没什么好商量的。而二手房历史比较复杂,涉及各种权利、单据的移交,有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做;如果房屋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可由物业公司出具《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向下家收取。目前很多时候这余额也包含在房价之中,购房者只需凭交割单向物业公司要求更名即可。
■迁移户口。户口不及时迁出常常会引发纠纷,故要约定房东迁出户口的具体时间,并说好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固定,这对房东也是个有效的约束。
■终止租约。若是带租约出售,购房者一定要查看原来的租约,别稀里糊涂地把违约责任也转移承担下来。
最后签约大功告成
如此一切约定谈妥,购房者方可下订金、签意向协议,在协议中写下完成上述事宜的时间表。同时,可向中介公司要一份空白的《房屋买卖合同》,回家好好研究。
等协议约定的事项一一完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才是顺理成章的事。很多购房者因为前期的很多事情没有做好,到正式签约时才一一想起,再讨论,再反悔,反而更耽误工夫。有时因为谈不扰,却已先付了订金,骑虎难下,令购房者非常被动。
前车之鉴见现状
吴先生以35万元的价格买了一套2房1厅的二手房,这价格在那个地段并不算便宜,但吴先生看中的是原装潢中的一张古典欧式的大床和一张非常宽大舒适的书桌,房东答应送给他———含在房价里。当他签约前再次看房时,这两件漂亮的家具仍好端端地在那儿。于是他放心地与房东签了买卖合同。因为那种带家具的老装修,如果要一样样罗列的话,会是长长几页的清单,所以按那家中介公司的惯例,在合同的装修状况中,写了见现状。
令吴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当他搬进这套房子时,那两件家具都不翼而飞了。原来,中介公司的人也看中了那两件家具,买了去。因为见现况,就算打官司也说不清啊!
房客不搬了
林先生买的是带租约的次新房,刚交付不久,原租约是6个月。房东、房客、林先生及中介的四方会谈中,房客答应将租约减少到3个月。林先生想想自己新家设计、联系搬家需要时间,别人重新找房子租也不易,就答应了。
3个月后林先生高高兴兴地准备搬家,却不想,房客说他不走了!原来,他与原房东又私下另签了协议,把租期延长到1年,且一次性付讫租金。而林先生与原房东、房客在口头约定后,却没有将这协定写进买卖合同的附件!如此,如果将房客赶走,林先生反而承担房客的租金损失。这三家的纠纷,到现在还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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