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案时,依法采取的一种简化相关手续、迅速办结案件的程序。例如人民法院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办案的,应在三个月内办结。
一、合同纠纷简易程序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可分为协商解决、调解、仲裁、以及起诉。法院审理这类民事案件的时候,是可以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那么关于合同纠纷的简易程序有哪些规定呢?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1)起诉时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和再审的案件(3)非诉程序(4)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并且,简易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而且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适用简易程序。
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有什么意思
简易程序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对前提下,在被告人自愿认罪时,可以对一审普通程序进行适当简化,提高诉讼效率,实现诉讼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一审程序。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
三、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怎么回事?
简易程序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对前提下,在被告人自愿认罪时,可以对一审普通程序进行适当简化,提高诉讼效率,实现诉讼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一审程序。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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