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给小三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配偶可以要回来。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一方擅自将房产赠与小三的,对于该赠与行为其配偶可以要求认定无效要回房产。
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则赠与方已将房产过户到小三名下的,则不能再要回来,除非小三存在下列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丈夫背着小三毁坏妻子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丈夫送给小三的房子,还能要回来。
我国法律上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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