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民政局办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当事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还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可以在异地民政局办理吗
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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