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搞清楚失业保险,需要先知道跟失业保险相关的以下几个概念。
(1)就业
在我国,就业人口是指在16周岁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其中,城镇就业人口是指在城镇地区从事非农业活动的就业人口。包括在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股份合作单位、联营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单位、外商投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业的人员。
(2)失业
失业人员限定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法定劳动年龄是16-60岁,体育、文艺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企业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职工实行退休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符合条件的患病、因工致残职工可以降低退休年龄。
(3)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是指我国对城镇人口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暂时尚未就业的人员进行登记。是我国就业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
登记失业率与领取失业救济与低保补助密切相关,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除了满足缴费满1年的最低缴费义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外,还必须满足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条件。
(4)招工备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办理招聘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办事人员身份证、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劳动合同书、招聘花名册及其他规定材料,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对以上有关材料审查核准后,签发《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片》,收回《求职证》、下岗待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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