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的范围:
1、合同协议终止的,当事人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终止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确定单方终止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
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
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3、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4、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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