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盗窃10起算是流窜作案吗
时间:2023-06-03 14:20:19 3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市内盗窃10起,算是流窜作案吗

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且针对的是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所以市内不算。

关于流窜犯的认定

流窜犯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作案的犯罪分子。

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

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流窜犯罪分子:

1,确属到外市、县旅游、经商、做工等,在当地偶尔犯罪的;

2,在其居住地与外市、县的交界处边沿结合部进行犯罪的。

案件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刑事责任

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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