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监护人证明在外地能开吗
开监护人证明在外地目前是不能办理的,监护人证明要到被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监护人证明书应该写清监护人姓名、与被监护人关系,并证明指定监护的有效性。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二、监护人证明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三、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即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具体如下:
1.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3.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5.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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