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密切关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
债权人应当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
一旦发生债务方财务恶化的情况,则可立即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2.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债权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且时间短、见效快。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保护债权的手段,其根本原因是依靠国家强制力,
只要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人的意志而转移。
债权人还可在起诉之前或之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生效之后能够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3.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举证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证据的收集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将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4.关注诉讼时效的期间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我国普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
在此过程中,即使没有及时实现债权,但可在主张自己权利的同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从而重新计算时效,有效地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实现债权。
一、欠款诉讼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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