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及租赁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说得再具体点,如果一个丈夫与第三者领取了结婚证,这就是确凿的证据;如果他与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对外“老公老婆”地介绍身份,以夫妻名义旅游聚会,那么邻居和亲友认定的证言也能有很大效力;如果男方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医院的记录上显示男方是父亲,那么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记录如果仅根据女方的陈述,或根本没有任何与男方的联系,单独生儿育女的证据的证明力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有位业余“女侦探”自称花了四年的时间,走街串巷、上山下乡,最终查清了丈夫包二奶、生子入户的事实。为了拍“奸夫淫妇”以及他们的“全家福”,她背着相机昼出夜伏数月,却始终一无所获,取证屡屡碰壁。物业公司为了维护业主的隐私,守口如瓶。邻居也不想管闲事,怕惹事生非。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取证难,由当事人自诉、举证的重婚案件成功率很低。近几年北京法院系统处理的重婚案件微乎其微。
一、婚内出轨生小孩是不是犯法?
婚内出轨生孩子是否犯法,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
1、如果说男方婚内出轨,与第三者以夫妻关系同居,那这种情况,即使不生下孩子也构成重婚罪,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权;
2、如果仅仅是男方一夜情与第三者生下孩子,这种情形下不属于重婚罪。
故婚内出轨生子,是否违法,还得看证据,若能证明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重婚罪,即违法且犯罪。若其不满足重婚罪的构成条件,那么其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道德的谴责,可能会认定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但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全文6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