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上户口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这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的回答,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二、离婚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婚孩子出生证明丢了可以申请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包括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明,身份证等)去或者出生的医院开具出生证明;
2、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根据表格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在填写完毕以后,将父母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和表格;
3、最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一般都是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办。
三、孩子出生证明丢了、父母已离婚。孩子跟爸爸过的。怎么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四、离婚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对于离婚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
第一,登报申明
第二,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第三步,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主流媒体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
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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