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给个人手续
时间:2023-06-04 20:54:21 4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房屋抵押给个人的手续

(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带齐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房产证原件。

(三)抵押协议。

(四)手续都办好后,房产证先放在管理局,七个工作日后双方再亲自带上身份证去取。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房屋抵押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四)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七)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八)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九)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三、房屋抵押合同的特点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从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所担保的主债合同生效。

(二)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它发生效力的前提是它不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实践当中仅移交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般不会使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也即可以认定房地产抵押合同有效,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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