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凭票据、按实计算2工伤康复费用,凭票据、按实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条件:工伤人员住院期间,计算方法:30元*住院天数4交通食宿费,凭票据、按实计算,外省市治疗的,按实计算5辅助器具费,条件: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机构结算6停工留薪待遇:条件:工伤或职业病暂停工作治疗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24个月。)计算方法:原工资待遇*停薪留职期间7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按实计算8物损费,按实际损失计算9鉴定费,按际支付额计算10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即:356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即:2852.8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即:2139.6元/月
安全事故工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1、劳动者因为工伤导致死亡的,劳动者的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需供养的亲属还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丧葬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为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资。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工伤康复机构结算。工伤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急救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到外省市治疗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其个人先行支付后,按照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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