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倘若一方当事人未能恪守其应尽的生效法律文书所明确规定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便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而人民法院针对此类情况将会采取如查封、扣押以及拍卖等多种强制执行手段,以期达到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目的。在涉及房地产领域的纠纷案件中,若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则申请人有权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地产实施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房地产交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