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损害他人名誉的应对措施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要尝试与侵权行为实施者进行沟通,并明确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包括停止侵权行动、消除负面影响、赔偿相关损失等;
其次,可依法请求网络服务供应商协助删除涉嫌侵犯名誉权利的信息内容,同时有权获取侵权者各类相关信息,并要求他们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侵权行为的发生,若网络服务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便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再者,倘若侵权行为涉及到违反公共秩序,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严重程度已经达到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时,可以向驻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侵权行为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倘若上述行为还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同样有权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以追究侵权者应有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全文5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