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如何让单位开居住证明?
证明
兹有我单位
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已有___________年,在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4、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6、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在日常的生活办理一些业务时都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就由单位相关的主管人员开具,如果是当地的市民,农村户口的找村委会的负责人开具,城市户口的就由居住地的居委会的负责人开具。外地户口的人员就需要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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