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授权委托事项应该怎么写?
xxx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被委托人: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全身多处骨折。
委托鉴定事项: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及人数;营养期限;后续治疗费数额。
事故经过:
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左右,xxx驾驶xxxx号小型轿车沿xxx道由南向北行驶,致事发地从左侧超越同方向在前的xxx号大型普通客车时与沿xx道由北向南xxx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致xxx及xxx受伤住院。xxx经xx县人民医院、xxx医院检查全身多发性骨折。
委托单位: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二、什么是司法鉴定程序?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3、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4、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三、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审核。
要知道,司法鉴定授权委托事项根本没有任何参考性,每个人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要申请司法鉴定的只有自己最清楚。有些人的委托事项是申请亲子鉴定,还有些人委托的事项就是单纯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所以,对于司法鉴定授权委托事项,没有什么固定的答案,想知道什么就在委托事项当中都写清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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