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三、走私废物罪是指什么?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运输到中国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分别或者总共不足5吨的;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分别或者总共达到5吨以上不满25吨的;
3、未经许可,走私国家明确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分别或者总共达到20吨以上不满100吨的;
4、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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