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未婚改已婚,可由当事人本人,或户口本登记的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事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更改需要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户口簿
(3)本人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4)结婚证
2、更改机关
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
3、更改流程
(1)在户籍派出所出示所需证件
(2)审核属实后,会在户口本上盖章离异的印戳
(3)将配偶的户口从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4)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
一、成人二次改名的条件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亲子鉴定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亲子鉴定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准生证。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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