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南京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和南京城镇居民医保零星报销指南。
注: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是指参保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医院挂账结算,需要到参保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用的情况。
一、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
■哪些情况可以办理零星报销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
1、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本人定点的医疗机构;
2、参保人员转往外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
3、参保人员出差、探亲、旅游等在异地突发急病的;
4、参保人员因急症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死亡、放弃治疗在家死亡(一般7天之内)的,在门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
5、用人单位职工自中断或未足额缴费之月起三个月内补足欠费的,欠费期间发生的相关医疗费(不含灵活就业人员);
6、单位新进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月发生的医疗费用;
7、跨统筹区(含新五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三个月内,按时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8、住院期间确诊病种为“门特”范围的,个人负担的住院起付标准,或通过门诊检查确诊所患病种为“门特”范围的,个人负担的门诊检查确诊费。
■如何办理零星报销
办理地点:南京市水西门大街71号2楼11-13号窗口
办理材料:
需提供医疗费用的医保票据(异地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并按申报费用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请自留复印件):
1、住院:出院小结、医疗费明细清单。
2、“门特”、“门慢”:门诊病历、双处方底联、检查化验单。
3、抢救:门诊病历、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打印《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费用交接单反馈申请人,完成报销。
用人单位递交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材料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填写《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费用交接单→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将交接单第三联反馈用人单位(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报销。
办理时间:每月1至10日,遇法定节日顺延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二、南京居民医保零星报销
■哪些情况可以办理零星报销
1、长期驻外人员在外地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
2、转往外地(限北京、上海)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
3、本地因急症抢救并转住院或死亡发生的门诊抢救医疗费。
■如何办理零星报销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障卡(南京市民卡);
2、身份证;
3、医疗费票据原件;
4、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报销门诊大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
6、转往外地住院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市民卡银行卡功能。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