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期延迟索赔条件
工期延迟索赔条件如下: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工期延迟有哪些风险
1.人工、材料费、机械费价格上涨
一旦工期延长,施工企业很可能面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利润空间被压缩,甚至有可能亏损。
2.企业管理费增加
当工期延长时,施工企业需要支付更多的管理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从而造成企业管理费增加。工期越长,施工企业所负担的企业管理费成本也越大。
3.现金流风险
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一般会约定按工程进度给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当出现分期建设、缓建和暂停施工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节点获得工程款项。
此时,承包人却又不得不继续支付项目材料、劳务等费用,如此下去必然打乱公司经营策略,给现金流造成巨大压力,甚至可能断裂。
三、工期延迟的原因有哪些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6.发生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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