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共同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只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能开始承担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直接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担保。对于担保,只有债权人起诉或申请仲裁,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满足要求时,担保人才能承担担保责任。对于共同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而不必经过事先的程序。
一、欠条上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
欠条上保证人需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二、做了他项担保免责债权还在吗
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的,债权的转让对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有效力,不能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的,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看看担保合同。属于一般担保的,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没有连带担保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转让不同于债权变动,保证人免除债权变动责任,债权人转让债权时,保证人不得请求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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