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车辆报废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时间:2023-08-05 22:41:34 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规定,注册的汽车必须强制废弃的情况下,在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修理和调整还不符合汽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汽车相关要求的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和噪音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相关要求的检查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汽车检查周期内没有取得汽车检查合格标志的情况下。在各种汽车的使用年限方面,小型出租车8年,中型出租车10年,大型出租车12年,公共汽车13年,专用校车15年,中型非营业巴士(大型轿车除外)20年,正三轮车12年,其他摩托车13年等。根据规定,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苏州车辆报废补贴政策

国家第一、第二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一国二)的微、小型汽油车。享受政府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2、机动车于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拆解,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3、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同时非因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机动车淘汰不予补助。已享受其他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在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以上的微、小型汽油车自愿提前淘汰的,同样按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补贴标准:统一按照4000元/辆标准给予补助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

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

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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