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协议当中未明确载明借贷期限,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然无法确定确切还款期限的话,出借方可以随时要求借贷人履行还款义务;
然而对于贷款方而言,他们可能会选择通过向借贷人提出适当合理还款时间的方式来催促其尽快支付还款金额。
因此,对于那些未明确标注偿还日期的借据,贷款人有权要求借贷人按照约定偿还欠款,而借贷人亦可随时将所借款项归还给贷款人,除非在此之前双方已有其他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全文3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