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斯满单位不续签是叫终止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期届满之后,倘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员工续签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原有的劳动合同便会自动终止,而并非解除。
这就意味着,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也有权选择不再与员工签订续约合同,但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并且获得员工的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才不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即公司在保持原有或提升原有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前提下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假如员工在此情况下仍表示不愿签署新合约,那么公司便必须根据员工的实际工龄向他们支付适当的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定代表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作为法人的代表,你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
你所指的代表法人与法定代表人并非为相同之概念,建立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公正性和平等性,尊重自愿和平等协商的精神,恪守诚实信用原则。
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就具备一定的约束力,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需按照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法人”则代表拥有自行决策并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机构,它依法律规定持有特定的民事权益能力以及行使相关民事行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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