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和丈夫生有3个儿子2个女儿,2005年我丈夫去世。在他去世后不久,5个子女分家析产时协议,我的赡养费由长子和次子负担。小儿子因盖房没有得到我和丈夫的经济帮助,就没有让他负担。谁知协议签订后不久,长子、次子竟然相继病故。现在我仅靠自己每月微薄的退休金不能维持生活。可小儿子却说分家协议已经免除了他对我的赡养责任。请问,这分家协议可以免除他的赡养义务吗?
律师回答:
分家协议不能免除他对你的赡养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可见,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你的五个子女曾经订立过的分家协议不能证实你放弃要求小儿子赡养的权利,同时也与法律规定相悖。你可以要求小儿子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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